欢迎来到组织人事处!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31



各二级单位:

根据岳人社函【2021】25号(附件1)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规范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公需科目培训

1.培训机构

目前已备案可供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网络平有:岳阳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教育培训网(http: //www. yys jpw. com/)和岳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 //www. yyz jpx. com/;http: //www. yyzjpx. 17e1.cn/)。

2.公需科目主题

公需科目每年一个主题,2021年公需科目培训的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中的担当作为。

3.培训费用

费用自理。

二、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

(一)认定对象及年份

认定对象为2021年度参评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021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16年-2020年。2021年度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17-2020年。

(二)认定步骤

1.个人准备相应佐证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按《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有关说明》(附件1)准备认定材料,分年度填报《继续教育学时统计目录》(附件2)并按顺序整理材料,于2021年6月4日前交所在部门进行初审。

2.二级单位初审

(1)专业技术人员将相关佐证材料交到所在二级单位后,由所在二级单位统一汇总,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验印登记表》(见附件3),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有关说明》(见附件1)进行材料核实和初审,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合格人员名单在二级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见附件4),将公示结果经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2)二级单位统一将《继续教育学时统计目录》、佐证材料及《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验印登记表》(含电子档)经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6月21日—6月25日期间将材料统一提交到组织人事处303办公室,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

3.学校复核并公示

组织人事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相关要求对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材料进行复核,对合格人员在学校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人社局核验。

5.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学时认定单

公示完后,组织人事处将本年度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合格的公示材料加盖公章后报市人社局,并统一办理《学时(分)认定单》。

(三)认定材料整理要求

1.填写《继续教育学时统计目录》(见附件2),注意所填科目务必严格按照“认定所需材料及学时折算细则”(见附件1)折算相应学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培训证明材料按年度整理成册(公需科目在前,专业科目在后),用长尾票夹夹好。

3.规范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验印登记表》(见附件3)。

4.提交材料顺序需按照登记表序号顺序整理。

三、工作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要保存相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按年份顺序装订成册,材料必须准确、规范,否则不予接收。

2.各二级单位要对专业技术人员所提交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严把审核关。

3.各二级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材料一次性全部提交,不接收个人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可提前预约提交材料时间)。

四、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处(行政楼303办公室),何天乐,电话:0730-8675659,电子信箱:1185763221@qq.com。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1.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说明

2.继续教育学时统计目录

3.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参评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

4.年度参评职称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合格人员公示



附件1: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说明.docx


附件2:继续教育学时统计目录.docx


附件3: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参评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xls


附件4:年度参评职称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合格人员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