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方案
为做好2023年我校申请春季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湘教师字〔2002〕9号)、《湖南省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2023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圆满开展,学校成立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成员如下:
组 长:刘朝晖、李武
副组长:王平、王志平、王永、杨洪文
成 员:段志勇、夏思鸿、李梅、刘芳艳、王新乐、柴彬彬、刘瑞蕾、杨英、周玲、刘娜、冯文锋
二、测试对象
已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且有本校购买半年以上社保记录,参加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且获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我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修教育学、心理学,免面试、试讲和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测试内容
测试有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的内容,面试主要是测试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情况;试讲主要是测试申请人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以及课堂教学效果。
四、测试标准及分值
测试有面试和试讲两个方面的标准,面试、试讲总分分别为100分,具体的测试标准及评分按《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附件1)执行。
(一)测试以试讲、面试两种方试进行
1.试讲:根据本人选定的专业相关教学内容,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采取“现场无学生的试讲”,具体要求如下:
根据本学科(专业)自行准备试讲内容,面向测评专家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要求试讲时间不超过7分钟。
2.面试:主要是围绕试讲、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通过观察、提问、谈话等方式进行,要求面试不超过3分钟。由专家在应试者试讲结束后进行。
(二)测试组织
由高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实施,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学科(专业)下设2个测评专家组。测评专家组共5人,其中组长1人。
测评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临场表现,按照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中规定的内容、标准、分值,给出客观评分。
五、测试程序和要求
(一)测试程序
1.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测试人员名单。
2.测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测试顺序:测试个人顺序以抽签决定。上午批次申请人于4月22日上午7:00在星海楼抽签、侯测室抽取个人顺序签;下午批次申请人于4月22日下午12:30在星海楼抽签、侯测室抽取个人顺序签。申请人务必根据安排提前半个小时进入测试区,未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自行放弃。
3.测试地点:
组别 | 抽签、侯测室 | 面试室 |
第一组 | 星海楼101 | 星海楼107 |
第二组 | 星海楼102 | 星海楼104 |
4.测试费用:320元/人。请申请人4月17日前统一交给二级机构工作联络人,由二级机构工作联络人统一交阳光服务中心张艳梅老师处,开具的发票拍照后发给冯文锋老师。
5.测试流程:
1.试讲要求:1.所有测试人员自行准备拟试讲内容、PPT、教案或讲稿,所以测试人员自行准备U盘播放PPT,PPT中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内容,如透露个人信息,试讲成绩无效。
2.所有测试人员进入测试室只允许向评委专家报个人抽签号,不得透露个人姓名。
3.测试开始后,测评专家组根据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测试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取全体测评专家评分的平均值为测试结果,测试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即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由测评专家组组长签名。
(二)测试要求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试讲,并在测试开始前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后生成并打印)一式2份;
(2)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申请人填写本人信息部分。
(3)与本人专业相关的拟试讲课程(按1课时准备)的教案或讲稿一式6份。
以上材料1-3测试时交,测试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
六、测试结果认定
面试、试讲成绩分别达到C级(含C级)以上,即可认定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