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60号)以及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申报对象
1.申报类型:专任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两种类型;辅导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实验员申报实验技术系列职称不分类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不分类型。
2.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我校在编、定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职称评审指标
根据岗位设置、学科专业建设、学校空岗数以及职称申报情况,经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3年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职数并及时公示。
在专任教师岗位的非编制内人员,可申报高校教师系列相应的职称,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通过所在单位推荐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享受相应职称的校内待遇,不占用学校职称职数。
三、职称评审文件
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按照《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办法》(院发〔2023〕18号)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按照《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院发〔2023〕19号),辅导员职称评审按照《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辅导员职称评审办法》(湖民院党发〔2023〕17号)进行。
四、职称申报方式
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首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为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准确和评审顺利,方便电子职称证书快捷发放查询,本年度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 即申报人既要网上申报,又要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具体如下:
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 界面,https://ggfw.rst.hunan.gov.cn/hrss-pw-ui-hunan/#/login),注册 账号后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注册“智慧人社”APP 后登录,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附件1,公布网址:
http://rst.hunan.gov.cn/rst/ztzl/zchzyzg/202306/29382646/files/82203beec21d4d31965a6d1b10e001c6.doc)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五、职称评审程序
高级职称评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下发职称评审通知、公布职称评审职数并组织报名、基层单位推荐、公示申报人员材料、学校资格审查及综合测评(包括任职资格审查、师德师风审查及测评、教学业绩审查及测评、科研业绩审查及测评)、公示资格审查结果、组织职称评审(含面试答辩)、公示评审结果。
评审工作日程详见附件2。
六、职称评审方式
职称评审工作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议方式。量化计分由相关测评小组在评审之前进行;评审专家主要考察参评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等情况,对参评人员的代表性成果及面试答辩情况进行定性评价。
七、相关要求
1.申报职称者须在所属学院或学科专业归属学院进行公开述职与师德师风测评(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学院对申报者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人员不少于全体教职工人数的2/3),“同意推荐”人数不少于投票人数2/3者,由学院职评推荐小组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对其任职资格、教学、科研工作等进行初审,填写《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3年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基层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3),并在申报人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学校推荐合格人选,报组织人事处备案。
2. 申报高级职称者须提交教学、科研代表性成果至多5项,并填写《代表性成果情况综述》和提供1000字左右的代表性成果简介;申报中级职称者须提交代表性成果原件1项。代表性成果可以是单个项目、论文(著作、知识产权)、成果奖等,也可以是围绕某一主题或方向的多个成果的组合(如系列论文凝练为一个代表性成果)。
3. 论文需要提供封面、目录、内容和封底的复印件;课题需要提供立项文件(如已结项还需提供结项文件)的复印件,专著需要提供封面、前言、目录和封底的复印件,成果奖励需提供奖励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著作类成果需由科研处按照相关文件认定后方可作为参评材料。
4.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复审工作,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学历证书、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著作、论文、项目、成果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严把申报材料审核关,审查人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相应材料上签字盖章。申报人员职称材料中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追究本人和相关审核把关人责任。
5.职称申报人员准备职称材料时,应认真阅读“2023年度职称表格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4)。申报人员须按照“2023年职称表格及填写说明”准备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规定时间准备齐全,并按规定时间上交,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6. 有效支撑材料时间截至时间至2023年11月20日,超过该时间的材料不作为有效的参评材料。
7.做好申报材料的公示工作
(1)公示内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情况;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继续教育等情况;论文、著作、个人排名、发表论文的刊物名称及级别、获奖项目名称及颁发单位和个人排名情况、教学情况及其他成果业绩材料。
(2)公示时间:公示材料需在本部门醒目位置张贴或本部门网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再在校办公网上公示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公示结果: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公示后如无异议,由各二级学院职评工作小组在公示表下面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职评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校职改办(组织人事处)。
8.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填写《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详见附件5),公示表要体现申报人本次申报需用的成果业绩,用A3纸打印2份,一份张贴在所在单位,另一份放进材料资料袋,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9.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人员要求填写《个人量化计分表》(详见附件6)1份。
10.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应与提供的纸质材料一致。
八、注意事项
1.根据湘人社函〔2023〕118号、湘教通〔2023〕26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晋升职称须和下一层级职称为同一系列(专业),转评、参考准备期限设2年过渡期,自2024年起,高校教师系列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职称。
2.申报人职称材料由其所在的基层单位初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审,其中资历、学历、年度考核等方面材料由组织人事处复审,教学方面材料(含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教研教改项目、教学方面奖励等)由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等相关部门为主复审,科研论文及科研课题、成果业绩等方面的材料由科研处为主复审;申报辅导员职称材料由学生工作处为主召集相关部门复审。
各基层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等环节中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材料复印件的审核要签上“已核,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3.对资格审查结果和量化计分结果的争议,必须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提出,超过公示期的不再受理。
4. 所有申报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五年。
5.申报人员需在有关表格上贴好照片。
6.申报专业须按“湖南省高校教师系列职称涉及专业名称”规定的专业名称规范填写(附件7)。
7.报名费用:评审费和面试答辩费在报名时申报人员统一交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收取后缴纳至计划财务处(地点:阳光服务中心),收费标准:评审费400元/人,面试答辩费200元/人。
8.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2日。
9.报名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申报人员需在“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填报和填写《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3年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摸底表》(附件8)交至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汇总后盖章签字于2023年11月3日17:00前交至职改办(组织人事处)。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