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4年度职称评定工作方案》(院发〔2024〕8号)规定及《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院发〔2023〕17号)、《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高校教师(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院发〔2023〕18号)、《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院发〔2023〕19号)、《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次认定办法》(院发〔2023〕20号)等办法,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初审、学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投票推荐,现将推荐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2月6日至8日(3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或组织人事处实名反映,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以受理。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730-8675106;0730-8675659。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6日